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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扫黑办新要求:对有保护伞线索指向的公职人员,果断调离关键岗位!
根据2019年10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次推进会要求,2019年11月全国扫黑办会同各省(区、市)扫黑办,按照“抓省促市”的工作思路,综合考虑三轮中央督导情况以及“举报线索、打击战果、案件查办、刑事发案、群众安全感”等因素,确定了32个专项斗争进展处于本省(区、市)相对滞后的地市作为重点推进地市。
到今年5月,经综合评估,有18个重点地市改变了相对滞后的面貌。这次,根据新的情况,又确定32个重点地市,列为全国扫黑办督办对象,以后每季度动态调整,推动完善“重点地市督办”机制,形成激励后进、奋力赶超、争创一流的良好局面。
会议指出,重点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存在不少短板弱项。
——线索办结率较低。重点地市平均线索办结率仅有86%,有的地市刚过60%。
——案件侦办力度较小。重点地市破获涉黑涉恶案件比全国平均数低28%,打掉的涉黑组织比全国平均数低30%,破获刑事案件比全国平均数低41%,而刑事案件发案比全国平均数高1倍多。
——打财打伞较少。重点地市查扣涉案资产比全国平均数低15%,有的地市查处“保护伞”人数、移送司法机关人数、组织处理人数均位列全省倒数。
会议表示,推进重点地市工作是专项斗争的难中之难、重中之重、急中之急。现在距专项斗争收官只有半年时间,要以坐不住、等不起、慢不得的紧迫感,推进重点地市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。
“打伞”的程度直接影响专项斗争的成效,“伞”打得越深,犯罪分子缴械就越快。会议要求,
各重点地市要围绕黑恶犯罪组织是否与行业部门利益勾连、是否侵吞扶贫款等专项资金、是否在项目建设中克扣工资等问题线索,循线追查、扩线深挖,努力实现涉案财产全查清、利益链条全挖出。要加大执行力度,处理好“打财断血”与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关系,保护好合法财产和合法经营。各重点地市要对“有黑无伞”“大黑小伞”案件全面回溯核查,采取直查直办、异地办案等措施,确保查深查透。 要围绕黑恶犯罪组织坐大成势的发迹史,抓住黑恶犯罪组织财富爆发式增长等关键节点,逐条梳理研判,突破裙带、宗亲和利益交织的层层关系网,推动一查到底。
会议明确,重点地市党委书记是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,要带头靠前指挥,带头包案督办,带头攻坚克难,带动形成市县乡村“四级书记”齐抓专项斗争的格局。重点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,纪检监察机关、政法机关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,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,抓紧抓好案件办理、源头治理等工作。对重点地市推进工作不担当不作为的,要依纪依法问责追责。
要坚决破除怕得罪人、当“老好人”等错误思想,对有“保护伞”线索指向的公职人员,果断采取调离关键要害岗位等组织措施。对公职人员说情打招呼的,要严格按照中央有关规定记录、通报和追究责任。
各省级扫黑办要加强力量调配,精锐尽出支持重点地市打好歼灭战。各重点地市要内部挖潜,选调政治素质高、业务能力强、办案经验丰富的干部充实到斗争一线。要通过案件指导、庭审直播、现场观摩等方式,加强干警教育培训,提升办案质效。全国扫黑办将遴选一批办案攻坚能力突出、重点推进成效明显的团队、地市在今年专项斗争第3次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,并在明年专项斗争评选表彰中优先推荐。
各重点地市要进一步加强群众工作,发动群众提供更多高价值线索,及时兑现奖励承诺。要通过回访举报人、走访受害人,进行线上线下问卷调查、民意测验等,直面群众关切,发动群众参与,接受群众评判。要加大宣传力度,增强斗争声势,让黑恶势力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。
部分重点地市工作进展显著,一条重要经验就是省级加强督导、省市同向发力。
全国扫黑办将对涉及重点地市的23起挂牌督办案件加强调度、督促尽快结案;在特派督导时,要对重点地市进驻督导。 各省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对重点地市要真督实导,借鉴由省级扫黑办负责同志牵头成立专班、必要时派省级领导任督导组长的经验做法,挂图作战、紧盯不放。 要争取将专项斗争考评成果列入地市领导班子、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,作为奖惩任免重要依据。 每月月底前,各省级扫黑办要将重点地市工作情况报全国扫黑办,我们将摘要通报各省(区、市)党委主要负责同志。
今年前三季度专项斗争的重点是“六清”行动,第四季度重点是建立长效机制。各重点地市要坚持边打边治边建,抓紧建章立制,力争发挥“后发优势”,多创造“由乱到治”的成功经验。要围绕“建什么、怎么建”,从依法严惩、行业监管、执纪监督、市域治理、组织领导等重点环节入手,用好地方立法权,完善政策制度,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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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纪海涛 / 审稿:王运宝